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2023-9-6)
桂工信企業〔2023〕607號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桂工信規范〔2023〕4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為做好2023年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以上統稱合規經營);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實施細則》中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二、工作要求
(一)企業按屬地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進行線上申報,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上傳佐證材料(按附件2所列目錄清單整理蓋企業章后做成pdf上傳)。培育平臺于2023年9月4日開放,2023年9月28日關閉。
(二)請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真履行職責,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實地抽查和公示,并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將通過評價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匯總報送我廳。(上報文和匯總表電子版發郵箱,紙質版一式兩份報送至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發展處)
(三)請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政策研究,加大宣貫力度,確保企業了解掌握申報要求,廣泛動員企業申報,形成規模優勢,為促進我區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三、其他事項
(一)各市要全面摸底、廣泛動員,組織企業按照時間節點上傳資料,確保佐證材料齊全,并及時跟進掌握企業申報情況。
(二)各市要對企業申報材料、自評分等進行嚴格審核把關,未滿足直通條件且自評分低于60分的不予推薦。
(三)企業沒有通過市級嚴格審核并公示的,不予推薦。
聯 系 人:莫壯嚴、韋道標
聯系方式:0771-8095259、8095070
電子郵箱:gxgxtzxc@163.com
附件:1.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2.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佐證材料清單
3.申報流程圖
4.廣西壯族自治區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
4-1.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9月5日
文件下載:
附件1:創新型中小企業備案匯總表.xlsx
附件2: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佐證材料目錄清單.docx
附件3:申報流程圖.docx
附件4: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pdf
附件:4-1 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