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2023年自治區第三批科技成果 轉化項目核驗的通知(2023-09-15)
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
根據《自治區科技廳關于印發2023年度設區市績效考評指標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桂科辦字〔2023〕29號,附件1)相關要求,我局已完成2023年自治區兩批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核驗推薦工作,現決定開展第三批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核驗推薦工作,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核驗的范圍
科技成果是指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
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發展新產業等活動。其主要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標準、新材料、新裝置、新品種及其他知識產權等成果。原則上要求小試以上,符合產業政策的技術和成果。
企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核驗設置A、B、C三類,滿足其中一類條件即為完成1項任務。
(一)A類:企業購買科技成果進行轉化。自完成技術合同登記后,實際累計完成技術交易額付款不少于 30 萬元,2023 年技術交易額至少完成一次付款。技術交易有各級財政資助的,成果購買方付款金額不少于申請核驗技術交易額的 50%。往年申報通過的項目,不能重復申報。
(二)B類:企業自有科技成果進行轉化。在 2021—2023年期間,自有科技成果轉化累計產生效益 500 萬元以上的;2023年期間通過結題驗收的科技計劃項目,其項目經濟效益考核指標在項目實施期內實現經濟效益 500 萬元以上的。往年申報通過的項目,2023 年期間通過結題驗收由各級共同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不能重復申報。
(三)C類:招商引資科技成果進行轉化。從區外引進科技企業在桂投資轉化自有科技成果,于2021 年以后簽訂總投資8000 萬元以上的協議并完成廣西企業法人注冊,投資已落實3000 萬元以上,產品已投產且與企業自有科技成果密切相關。對于往年已申報通過的項目,2023 年新增落實投資須達 1000 萬元以上。其中,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的,總投資 1000 萬元以上,投資已落實 400 萬元以上,對于往年已申報通過的項目,2023年新增落實投資達 200 萬元以上。
二、科技成果轉化核驗材料
請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認真核查項目是否屬于科技成果轉化范圍,并提供相應的項目核驗證明材料:
(一)A類
應同時具有: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信息表(A類)、成果持有證明、成果交易證明。
1.成果持有證明。
即科技成果提供方對擬轉化成果的相關有效證明文件,包括科技計劃項目驗收證書、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證書、植物新品種、國家(自治區)農作物品種審定證書、新藥證書、臨床實驗批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知識產權證明,及其知識產權轉移變更登記證明。
需要特殊許可或者特殊生產條件資格要求的成果轉化,應提供有關具備成果轉化條件的行政許可資質證明,或者具備有相應資格的條件。
涉密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不予受理,申報材料中有涉密內容的需作脫密處理后再申報,并由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2.成果交易證明。
(1)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并提供技術合同及其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
①技術轉讓和技術許可合同的項目,可認定為成果轉化范圍。
②技術開發合同中,受委托方在合同簽訂前持有相關的科技成果所有權證明的,可認定為成果轉化范圍。
③非開發性的軟件集成項目和非轉讓著作權的軟件項目,及技術服務或技術咨詢合同不認定為成果轉化范圍。
(2)引進國外技術項目需要提供合同的中文翻譯件。
(3)采用貨幣方式交易的,需提供買方的銀行付款憑證和賣方的正規發票。發票的品名須與項目合同一致,且備注與項目合同相關信息,否則可認定為發票與項目合同不符。
(4)采用技術入股或者收入分成方式交易的,提供買賣雙方約定的股權分配協議(含股權價值證明)或者收入分成協議。項目賣方股權價值或者收入分成總金額30萬元以上。
(5)申請核驗的技術交易額不能大于合同登記的技術交易額。
3.所需材料的目錄清單
A類資料目錄 | |
1.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匯總表 | |
2.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信息表(A類) | |
3.成果持有證明 | 技術轉讓或許可:提供與技術轉讓合同名稱相同的專利證書、驗收證書、鑒定證書、軟著、植物新品種等。 |
技術開發:提供受委托方在合同簽訂前持有相關的科技成果所有權證明,證明具有相應的研發能力。 | |
4.成果交易證明 | 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 |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 | |
知識產權變更證明(技術轉讓類須提供):轉讓和許可需提供變更證明(例如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登記簿副本或者專利權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變更后的軟著等) | |
采用貨幣方式交易的:需提供買方的銀行付款憑證和賣方的正規發票。發票的品名須與項目合同一致(技術轉讓或者技術開發),且備注與項目合同相關信息。 采用技術入股或者收入分成方式交易的:提供買賣雙方約定的股權分配協議(含股權價值證明)或者收入分成協議。項目賣方股權收益或者收入分成總金額30萬元以上。 | |
5.其他材料 | 需要特殊許可或者特殊生產條件資格要求的成果轉化,應提供有關具備成果轉化條件的行政許可資質證明,或者具備有相應資格的條件。 |
提供買方和賣方營業執照(或三證合一),買方或技術需求方應為桂林轄區內企業,且營業范圍應與交易的科技成果相關 | |
引進國外技術項目需要提供中文翻譯件。 |
(二)B類
應同時具有: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信息表(B類)、成果持有證明、成果轉化效益證明。
1. 成果持有證明材料。
企業取得的科技成果持有證明,包括科技計劃項目驗收證書、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證書、植物新品種、國家(自治區)農作物品種審定證書、新藥證書、臨床試驗批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知識產權證明,及其知識產權轉移變更登記證明。
2.成果轉化效益證明。
(1)轉化產生新產品(服務)、新品種等對外銷售實現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的;
(2)轉化產生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提質增效或降低成本,實現同比新增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或降低成本500萬元以上的;
(3)以上(1)與(2)效益相加大于500萬元的。
以上證明原則上要求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如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在注協鑒證系統上完成備案登記且帶有防偽二維碼的專項審計報告;科技計劃項目結題驗收證書中須包含專家對合同所列經濟指標中涉及經濟效益、節約成本金額部分作出的相關認定意見。
3.所需材料的目錄清單
B類資料目錄 | |
1.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匯總表 | |
2.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信息表(B類) | |
3.成果持有證明 | 專利證書、驗收證書、鑒定證書、軟著、植物新品種等。 |
4.成果轉化效益證明 |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新增銷售收入分年度統計)。注:專項審計報告需要有在注協鑒證系統上完成備案登記且帶有防偽二維碼。 |
政府部門下達的項目合同和核發的證書(驗收證書、結題證書、效益證書等,含專家針對合同所列經濟指標中涉及新增經濟效益、或節省成本金額部分作出的認定意見) | |
提供其他自主轉化證明材料(形成新產品的情況,新產品的銷售合同及付款證明、納稅證明等),則由專家判斷是否采納。 | |
5.其他材料 | 需要特殊許可或者特殊生產條件資格要求的,應提供有關具備成果轉化條件的行政許可資質證明 |
提供轉化方營業執照(或三證合一) |
(三)C類
應同時具有: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信息表(C類)、投資項目總合同(協議)、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投產證明、落實投資金額證明、成果持有證明。
1.投資項目總合同(協議)。
區外投資企業與廣西各級政府、部門或產業園區簽訂的投資總合同、協議。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投產證明。
營業執照指投資項目總合同中約定在區內開辦企業的廣西工商注冊執照。
投產證明包括區內開辦企業的產品(服務)銷售證明、產品庫存證明、產品質檢證明(第三方)、企業年度審計報告或所得稅納稅表等。區內開辦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必須與持有成果密切相關。
3.落實投資金額證明。
區外投資企業、區內開辦企業向工程建設方、設備提供方等撥付款項的銀行轉賬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已落實投資金額的佐證材料。區內開辦企業為區外投資企業獨資的,可提供實繳的注冊資本證明,不能與撥付工程建設方、設備提供方等的資金重復計算。
4. 成果持有證明,同A類,擁有方為區外投資企業或區內開辦企業。
5.所需材料的目錄清單
C類資料目錄 | |
1.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匯總表 | |
2.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信息表(C類) | |
3.成果持有證明 | 專利證書、驗收證書、鑒定證書、軟著、植物新品種等。擁有方為區外投資企業或桂林市轄區內開辦企業 |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 投資項目總合同中,約定在桂林市內開辦的企業的營業執照(或三證合一) |
5.投產證明 | 包括桂林市轄區內開辦企業的產品銷售證明、產品庫存證明、產品質檢證明(第三方)等。屬檢測服務類企業的,提供檢測服務合同。桂林市轄區內開辦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必須與持有成果密切相關。 |
6.總投資合同 | 區外投資企業與桂林市轄區各級政府、部門或產業園區簽訂的投資總合同、協議 |
7.落實投資證明 | 區外投資企業、桂林市轄區內開辦企業向工程建設方、設備提供方等撥付款項的銀行轉賬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已落實投資金額的佐證材料。桂林市轄區內開辦企業為區外投資企業獨資的,可提供注冊資本證明,不能與撥付工程建設方、設備提供方等的資金重復計算。 |
8.其他材料 | 若投資企業為高新技術企業,應提供有效期內的高企證書 |
三、報送時間安排及系統填報要求
(一)自治區核驗截止時間點。自治區科技廳委托廣西科技情報研究所具體組織成果轉化項目審核工作。分別于2023年8月10日、9月10日、10月10日、11月10日前分四批,組織專家對各設區市組織提交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核驗材料進行審核。12月20日前,針對需復核項目組織一次補正核驗。
(二)核驗申報方式及流程。2023年廣西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考評采用網絡申報方式,申報企業登錄請使用谷歌瀏覽器訪問“廣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綜合服務平臺”進入“廣西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考評”模塊,網址:https://www.gxjssc.cn/login,填報完畢后提交所在地域科技管理部門進行預審;各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請使用谷歌瀏覽器訪問“廣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綜合服務平臺管理中心”,進入“廣西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考評”模塊,網址:http://console.gxjssc.cn,進行預審;具體操作流程及填報說明請參看《自治區科技廳辦公室關于啟用廣西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考評系統的通知》(桂科辦字〔2023〕39號,附件2)。
(三)市本級核驗截止時間及材料報送方式。根據自治區科技廳開展成果轉化項目核驗的時間安排,請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組織相關企業,于2023年10月9日前將第三批成果轉化項目核驗材料提交至“廣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綜合服務平臺”;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并經過縣級預審和市級初審通過后,打印系統自動生成的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報送至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門;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收集項目材料,匯總形成《2023年縣(市、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匯總表》(見附件3,加蓋科技管理部門公章),連同紙質材料(一份)一并報送桂林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轉化科。我局將根據核驗材料提交情況完成“2023年度縣(市、區)綜合績效考評指標”評分工作。
(四)審核員要求。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要提前安排審核員,做好賬號管理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績效考評的日常聯絡工作,熟練掌握績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方法等,明確工作要求,嚴格標準,實事求是地開展考核材料的報送工作。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徐慧怡 李享
電??話:0773-2824551
郵??箱:7732824551@163.com地??址:臨桂區青蓮路桂林投資發展商務大廈北樓2017室
附件:1.自治區科技廳關于印發2023年度設區市績效考評指標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
2.自治區科技廳辦公室關于啟用廣西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考評系統的通知
3.2023年縣(市、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匯總表
桂林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下載: 附件1:自治區科技廳關于印發2023年度設區市績效考評指標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自治區科技廳辦公室關于啟用廣西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考評系統的通知.rar
附件3:2023年 縣(市、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匯總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