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自治區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資金(產業優化升級項目、工業 企業竣工投產獎勵)的通知(2024-1-17)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推進新型工業化重大產業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加快我區傳統產業改造升級項目和新興產業項目建設,鼓勵引導企業加大工業投入和優化投資方向,持續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全力打造體現我區特色和優勢、具有較大規模和較強帶動力的支柱產業,現就做好2024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資金(產業優化升級項目、工業企業竣工投產獎勵)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和標準
(一)產業優化升級項目。支持符合自治區重點產業集群及關鍵產業鏈的產業布局和發展方向,對優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做強產業鏈群具有積極作用的工業投資項目,結合項目投資總量、年度投資增量,自治區本級財政通過投資補助或貸款貼息給予資金支持。
為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及時投入項目建設,切實提升財政資金的投入效益,2024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資金(產業優化升級項目)采取事中(分段申請)方式: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分兩次申請,其中首次申報時,項目已實際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應不低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30%,安排支持金額根據當次申請時項目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的比例確定,且不超過全部支持金額的70%。首次申報通過并列入資金計劃后,續報申請須在資金計劃下達的2年內提出,且項目已全部實施完畢并通過竣工驗收,安排剩余支持金額。
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完成情況根據專項審計報告確定,未竣工投產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完成情況,可根據已投入項目建設的主要資金支出有效憑證匯總表和憑證或專項審計報告確定。
(二)工業企業竣工投產獎勵。獎勵實施完成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區工業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工業項目(包括招商引資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且項目在2022年或2023年建成投產),項目實施單位要求為規模以上民營工業企業(包括民營企業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或者年度產值列全區前110名的國有、外資等經濟類型的制造業企業。貫徹落實《促進工業經濟穩增長10條政策措施》(桂產業振興指揮部〔2023〕6號),對2023年下半年竣工投產的工業項目,將政策支持范圍由民營工業企業擴大到各類所有制工業企業。獎勵資金額度將綜合考慮企業實際完成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新增效益等情況進行確定。
二、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
(一)申報條件。
1.產業優化升級項目。
(1)項目單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銀行信譽度良好,有較強的資金籌措能力,能保證項目投資來源;申報單位守法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2)項目符合國家、自治區相關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或允許類項目,符合國家和自治區在項目投資許可、土地、環保、節能、技術、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準入條件。
(3)項目符合自治區重點產業集群及關鍵產業鏈的產業布局和發展方向,對優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做強產業鏈群具有明顯作用。
(4)項目屬于在廣西行政區域內投資建設的制造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技術改造項目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項目已開工建設并納入工業投資類別統計(技術改造項目納入技術改造類別統計),原則上建設期限不超過三年。
(5)項目前期工作手續完備。項目在首次申報時要求已實際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達到投資計劃的30%及以上;續報申請時要求已全部實施完畢并通過竣工驗收,且在項目首次獲得支持的資金計劃下達的2年內。
(6)申報單位不違反國家、自治區、設區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沒有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7)申報單位原則上應完成已獲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的竣工驗收。一個項目原則上只能申請一項專項資金。
(8)以同一項目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明確說明項目核心內容或關鍵技術、已獲得和正在申報的其他專項資金情況。依托同一核心內容或同一關鍵技術編制的不同項目視為同一項目。
2.工業企業竣工投產獎勵。
(1)項目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誠信經營,依法納稅。
(2)項目符合國家、自治區相關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或允許類項目,符合國家和自治區在土地、環保、節能、技術、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準入標準。 ?
(3)項目屬于在廣西行政區域內投資建設的制造業項目,已完成項目備案(或核準)等審批手續,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并按審批文件的批準時間或投資協議規定的時間于2022年或2023年建成投產。
(4)項目的環境保護等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使用,達到相關規定要求。
(5)申報單位不違反國家、自治區、設區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沒有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6)已與各級政府各部門簽訂協議且按約定獲得扶持資金的項目不再享受投產獎勵政策。已申報并獲得專項資金扶持的單個項目,其投產獎勵資金額度須扣除已享受的各級各類財政扶持資金。
(二)申報材料。
1.產業優化升級項目。
(1)企業和項目基本情況簡介。包括企業實力,如行業地位、產品市場占有率、銷售收入及利潤水平、資產負債率、銀行信用等級;產品特點,要將該產品的優勢表述出來,尤其是與同類產品的不同點,盡量用量化指標;技術來源,要證明技術落實,并具備產業化能力;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分為工藝設備部分,土建部分和其他,尤其要將工藝設備部分描述清楚;效益分析,包含經濟效益、行業效益和社會效益,如為行業進步的貢獻,為社會節能減排、安置就業等;項目進展情況,包括項目核準或備案、節能審查、環評審批、土地審批等前期工作完成情況,工程建設形象進度,建設資金落實情況,累計完成投資,預計建成投產時間等。
(2)《2024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資金(產業優化升級項目)申報表》(附件1)、《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2)、《項目基本情況表》(附件3)。
(3)《企業2023年度納稅情況表》(附件4)和《企業享受各級各類財政扶持資金情況表》(附件5)。新辦企業未發生納稅的不要求提供納稅情況表。
(4)項目2024年度計劃完成投資、投產產能、投產當年新增銷售收入、投產當年新增稅金等績效目標(附件3項目基本情況表中填報)。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6)項目的核準或備案文件;項目環評意見、節能審查意見、新增用地項目用地批復或初審意見(不涉及新增用地,按規定無需開展節能審查、環評審批的項目,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或相應職能部門出具的說明)。各文件中的項目名稱、建設內容及相關數據應一致。
(7)項目申請報告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中的項目名稱和數據要與核準或備案文件相一致。
(8)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單位已投入項目資金鑒證報告,或項目單位支付項目用款的發票、憑證(要對票據憑證進行分類匯總列出明細表)。續報已竣工驗收項目還需提供項目驗收材料,包括專項審計報告、驗收專家組出具的驗收結論和意見等。
(9)項目實施單位為實施項目與自治區內銀行機構簽訂的貸款合同,已支付的銀行貸款利息明細清單及相對應的付款憑證等的票據清單。所提供的貸款合同應未享受過“桂惠貸”等自治區本級貸款貼息政策。
(10)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3年度財務報告(附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復印件,申報時未取得2023年度財務報告則提供2022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報前一個月份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應與會計實際賬務數據一致。
(11)直觀體現項目形象進度的建設施工現場照片,包括廠區外觀,新建廠房、生產線及配套設施等。
(12)項目單位對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實性負責,如違反相關規定,愿承擔相應責任的承諾(項目申報承諾書樣式見附件7)。
(13)項目在首次申報通過并列入資金計劃后,續報申請可以簡化申報材料。續報申請須提供材料包括首次申報通過后的資金計劃下達文件,以及上述申報材料中第2、3、8、9、10、11、12項材料,申報材料中信息須根據提出續報申請的時間更新。
2.工業企業竣工投產獎勵。
(1)《2024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資金(工業企業竣工投產獎勵)申報表》(附件6)、《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2)、《項目基本情況表》(附件3)。
(2)《企業2023年度納稅情況表》(附件4)、《企業享受各級各類財政扶持資金情況表》(附件5)。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復印件,項目能評批復文件、環評批復文件、環評驗收文件或企業自行組織的環評驗收意見、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含環保驗收監測報告),專精特新企業、單項冠軍企業、瞪羚企業文件等。按規定無需開展節能審查、環評審批的項目,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或相應職能部門出具的說明。
(5)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報告需明確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際竣工時間,并附項目設備、廠房等實際投資明細表。
(6)企業2022、2023年度會計報表,2021、2022、2023年稅務局打印的統一的完稅證明。
(7)項目現場照片,包括廠區外觀,新建廠房、生產線及配套設施等。
(8)項目單位對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實性負責,如違反相關規定,愿承擔相應責任的承諾(項目申報承諾書樣式見附件7)。
項目申報單位須將項目申報材料制作成PDF電子文檔(一個項目全部材料都在一個PDF文件中,掃描件需加蓋項目單位公章,要編列目錄,內容按上述順序),由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統一收集匯總刻錄成光盤。紙質材料在項目評審時再提交,紙質材料要按上述順序編好目錄、頁碼,加上封面裝訂成冊(其中復印件需加蓋項目單位公章,封面樣式見附件8,裝訂要求用無線膠裝、熱熔裝訂方式)。
三、申報工作要求
(一)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負責組織轄區內項目的推薦申報工作,按申報要求對項目進行認真篩選和審核,匯總《2024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資金(產業優化升級項目)申報表》以及《2024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資金(工業企業竣工投產獎勵)申報表》,并聯合行文上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和財政廳。上報文件和材料匯總光盤提交一式兩份(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各一份,請分別送達)。
(二)2024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資金(產業優化升級項目)共組織兩批次申報,截止上報時間分別為2024年1月25日、2024年7月15日。2024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資金(工業企業竣工投產獎勵)共組織一批次申報,截止上報時間為2024年1月25日。請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按時間要求組織項目推薦申報工作,及時上報文件及項目材料。
四、其他
(一)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將組織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單位提交的支付項目用款的發票、憑證進行抽查,同時對各市上報的部分項目進行現場調研,了解項目基本情況及建設進度。
(二)事中方式(分段申請)支持的項目,如在首次申報通過并列入資金計劃后,未在資金計劃下達的2年內提出續報申請,取消補助資金續報申請資格,同時根據項目實際投產發揮效益情況調整并收回部分或全部已撥付補助資金。
(三)項目申報材料鼓勵由企業自行編寫,不要求具有資質的設計機構或第三方咨詢機構編制,以避免企業增加申報成本。企業在申報過程中如遇到問題可向當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咨詢了解。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從未委托第三方咨詢機構開展項目申報有關工作,在項目審核過程中如需詢問或要求補充項目材料將通過郵件、通知等正式渠道,相關工作人員不會直接聯系企業或縣區部門,也不會收取任何費用。企業應通過正常途徑按要求進行申報,以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損害。
(四)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要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組織工作人員到現場核驗。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項目實施問題嚴重的項目單位,自治區將停止對項目的支持,追回已撥資金,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2024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資金(產業優化升級項目)申報表》等表格的電子版請登錄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網址:http://gxt.gxzf.gov.cn)的“通知公告”欄中下載。
聯系方式: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電話:0771—8095110
郵箱:trzc@gxt.gxzf.gov.cn
自治區財政廳電話:0771—5334977
郵箱:gjc@czt.gxzf.gov.cn
附件:1.2024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資金(產業優化升級項目)申報表
2.企業基本情況表
3.項目基本情況表
4.企業2023年度納稅情況表
5.企業享受各級各類財政扶持資金情況表
6.2024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資金(工業企業竣工投產獎勵)申報表
7.項目申報承諾書樣式
8.項目申報材料封面樣式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4年1月15日